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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2017年7月17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般由母亲抚养;特殊情况下由男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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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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