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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有哪些条件?

2017年7月17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老姐结婚好几年了都没有生小孩,后来去检查发现是姐姐患有不孕症,他们想去领养一个孩子,不知道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领养孩子的条件:

按照我国及我市的相关收养管理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无子女,二是具有承担扶养和教育孩子的能力,三是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的疾病,四是夫妻双方的年龄不小于三十周岁。

还有需要父母双方单位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你领养的孩子不可以超过16岁,还要有你们家庭的经济收入证明等。

相关收养的法律法规:

《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91731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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