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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所购房产离婚时属个人财产不需分割
2017年8月9日
宜兴婚姻诉讼律师
咨询提要:婚前个人购买房子,属个人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该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李小姐:我在父母资助下买了一套房子,产权人是我的名字,现在我要和男朋友结婚,未来也会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我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这个房子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有财产?
殷律师:你的房产是在婚前个人购买的,所以是你个人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该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的房产还有按揭贷款未还完,在你们婚姻期间要继续还银行贷款,那么如果离婚,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应该看做是你未来丈夫对你的借款,你要将该部分在离婚时返还给你的丈夫,并且还要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文章来源:
宜兴婚姻诉讼律师
律师:
孙雨茜
[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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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70615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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