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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分离后仍承认其婚姻关系存续的三种情况

2018年1月25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如果当事人要求人民政府认定这种关系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解决或依法处理。具体来说,应当注意下面三个方面:

 1.双方分离后,都未办理离婚手续,但均未再婚的,承认其婚姻关系存续。

 2.双方分离后,留在大陆的一方依据法律与去台一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双方均未再婚,现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按复婚的有关法规处理。

 3.双方分离后,去台一方依照台湾有关法律与留在大陆的一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双方均未再婚,现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可承认婚姻关系的存续。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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