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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2018年2月8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一、重婚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又与他人结婚的和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 种;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自己虽然没有配偶,但明知对 方已经结婚而与他结婚的;犯罪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二、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和虽未经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

  三、处理重婚案件,应注意区分事实婚与通奸的界限。通奸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人之间暗中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通奸属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四、《婚姻法》修改通过后,请参阅其对重婚行为的规定。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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