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1917317229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知识
文章列表

合肥离婚登记告知单

2018年3月3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合肥离婚登记告知单         一、受理部门: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四、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簿 ;       2、居民身份证 ;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六、登记程序:      提供证件 → 填写《离婚协议书》、《离婚申请书》→ 审查 → 领取《离婚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的, 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 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离婚登记工本费9元/对。  善意提醒: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9173172299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包括哪些 感情不和要如何离婚
  • 2.民法典中民政离婚财产分割能否撤销 民法典中财产分割之后如何执行
  • 3.最简单离婚协议书 不养女儿就不能离婚?
  • 4.上海自愿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中债务问题该如何约定?
  • 5.离婚纠纷中处理公房争议应予注意的几个问题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917317229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