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航道 行政执法专项整改 工作的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航道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具体的行政执法专项整改方案。按照《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五个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十二项禁令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及梳理。
三是合理安排整改时间。从2月下旬到6月底,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重点督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整改。
四是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执法人员撰写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整改情况汇报、行政执法承诺书,对发现严重违规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有效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进行全面检查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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