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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可以提出离婚

2018年3月7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是指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女方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之所以允许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提出离婚诉讼,是因为女方提出离婚往往是基于迫不得已的原因,如不及时受理,可能更会损害妇女的权益,影响婴儿、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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