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19173172299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离婚知识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收养法
律师文集
离婚知识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
婚姻房产
重婚犯罪
涉外婚姻
收养法
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
婚姻动态
家庭婚姻
文章列表
高龄老人无人赡养 法律援助终讨说法
2017年7月17日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尚武镇新生村八社王天福老汉及其妻子万友珍的赡养问题,在尚武镇法律服务所的援助下,经旺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终于有了说法。
夫妻二人生育二子,均已抚育成人,现王天福已72岁,万友珍也已63岁,都不能独立生活,且万友珍因病长期瘫痪在床。1997年3月,经协商达成了由二子共同赡养两老人的协议。事后因长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致使次子也不履行协议,造成两老人长期有病不能治,生活不能维持。经新生村村民委员会、尚武司法所、派出所、尚武镇人民政府多次调解,均因长子拒不参与,致使该纠纷多年不能得到解决。在尚武镇法律服务所的援助下,两老人依法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长子及其妻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决定对两被告实行拘传,就地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两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已约定的赡养义务。至此,一起多年无果的赡养纠纷终获解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文章来源: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
彭友信
[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917317229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xjzgcls.com/art/view.asp?id=88816206949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收养可以跨地区吗 有女儿可以收养儿子吗
2.收养人应当怎么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3.配偶不同意是否还能收养 法律规定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4.儿童收养证明遗失去哪里补办 收养儿童可以办社保吗
5.得知不符收养条件 三轮车夫疼惜双胞胎不忍送人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长沙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917317229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